第251章
晨光刚漫进临时住处的石窗, 雁萧关便睁开眼,莫名的,他心中有了预感。
辰时刚过, 石门大开。
“恭喜啊, 第十场了。”看守的声音带着几分古怪的笑意,“按规矩, 胜了十场就能走,还能拿胜利场次门票的三成,多少人拼了命想赢到这一步,你倒是好运气。”
雁萧关没接话, 斗兽场确实有这规矩, 不过规矩从来是给外人看的噱头,他九场连胜,场场都让场主赚得盆满钵满, 那些押他赢的赌资堆起来能埋了半个斗场,票资亦是不容小觑, 虽只有三成, 可就让他轻轻松松拿走,他们能甘心?
被推上场时, 看台上的欢呼声几乎掀翻穹顶。
观众们攥着赌票, 脸涨得通红,有人举着酒壶高喊, 有人拍着围栏叫着雁萧关的代号,连孩童都扒着栏杆,眼神里满是对血腥的期待。
斗兽是火罗国最常见亦最受欢迎的娱乐活动,兽与兽斗这是精彩,可观众们最喜爱的却是人与兽相斗, 看着人的身体在眼前被野兽撕得支离破碎,观众台上无论男女,面红耳赤,眸色鲜红,激动不已。
雁萧关扫过看台观众,他所处的斗兽场属实壮观,直径近六十丈,看台足有五层,每层人数都不容小视,一眼过去满是乌压压的人头。
斗兽场早已被人声填得满溢,二至五层的普通观众挤在石阶上,手里攥着赌票,扯着嗓子往场中喊。最靠近中心的第一层看台倒是安静,权贵们端着酒杯,眼神冷淡地俯瞰下方,像是在看一场与己无关的戏。
雁萧关脊背挺得笔直,目光精准捕捉到了狼筝混在人群中的身影,随即不动声色地移开视线,落在了对面缓缓升起的闸门上。
“轰隆……”闸门拉起的瞬间,全场突然静了半拍,随即爆发出更疯狂的欢呼。
母狼缓步走出,银灰色的皮毛在顶灯映照下泛着冷光,足有寻常野狼两倍大的身躯压得地面微微发颤,每走一步,粗壮的狼爪都能在石板上压出浅坑。它喉咙里滚着低嗥,兽眼扫过全场,带着睥睨般的威慑,连最吵闹的观众都下意识闭了嘴。
“是银狼,全战全胜的银狼。”看台上传来惊呼声,有人猛地站起来挥舞赌票,“我就押它赢,这体型,一口就能撕碎那个外乡人。”
有人可不这么觉得,“外乡人可也是全战全胜,体力尚佳,银狼虽看似凶悍,却是半截身子入了土的,绝不是外乡人对手。”
雁萧关对面的小包厢里,斗兽场场主指尖摩挲着酒杯,笑意不达眼底。
他身边属下低声道,“陛下,这外乡人连赢九场,不少人都押了他,若是银狼赢了,国库又能添一笔。”
偌大一个斗兽场,场主不过是明面上的主人,可谁不知道这个斗兽场幕后之人正是火罗国国主。
看台边缘的卫兵握紧了长矛,目光死死盯着场中,五米高的石墙布满了新旧抓痕,墙根还凝着发黑的血迹,那股混杂着腥气的臭味直冲鼻腔。可没人在意,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落在场中一人一兽身上,等着铃声响起的瞬间,看一场血肉横飞的厮杀。
狼筝等人混迹在观众中其中,脸色紧绷,他们明明已经接近的目标,可此时近况容不得他们不小心。
“今日这场,是咱们斗兽场的双王对决。”主持人的声音透过铜管传遍全场,“两边皆是全胜,一兽一人,今日谁赢,谁就是斗兽场唯一的新王。”
话音刚落,看台上的赌徒们便疯了似的往投注台挤。
雁萧关盯着对面的圣狼,脑中却飞速盘算,斗兽场安排他与圣狼对决,明摆着是不打算放他走,可他此后若是仍留在斗兽场中,他怎么也不可能达成目的。
徜风受火罗国国主看重,之所以舍得将他扔进斗兽场,乃是对其保持不败战绩十拿九稳。而圣狼赢下这场后,会成为斗兽场公认的全胜王,火罗国国主只会更珍惜这颗既难得又能为他挣钱的摇钱树,更不可能将它调离王宫,让斗兽场看管。
这样一来,圣狼留在王宫中,雁萧关则在斗兽场,想要救出圣狼,便多了层层阻碍。
想到此,雁萧关眸色沉沉,为今之计,只能由他设法借机进入王宫。况且那群能制造火炮和火器的外邦学者也在王宫,他本就不得不这么做。
只是,十数年过去,徜风还能记得他吗?
他思绪还未落定,代表比赛开始的铃声已然响起。
徜风猛地扑来,带起的风里满是血腥味,粗壮的前爪直抓雁萧关的胸口。
雁萧关没有像往常一样抽刀反击,反而故意侧身慢了半拍,任由狼爪擦过肩头,带出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。
鲜血瞬间染红了他的衣袍,看台上顿时爆发出一阵惊呼,“怎么回事?外乡人这次怎么这么慢?”
徜风见他受伤,攻势更猛,獠牙直逼他的脖颈。
雁萧关顺势向后倒去,手在地上一撑,看似狼狈地避开,却顺势将短刃扔到了远处,这举动落在观众眼里,更像是他已无力反抗。
狼筝在看台上急得手心冒汗,身旁的族人亦是咬牙,心里都止不住猜测圣狼是被火罗国折磨得失去理智,不认得雁萧关了,他们可是知晓圣狼的战力,继续下去,雁萧关只会伤的更严重,说不定还会葬身狼口。
可计划已到这个地步,已不可能中途叫停,他们只能按捺住冲动。
至于雁萧关留在场外的亲卫,是远不如狼筝等人紧张,区区一匹狼罢了,即使个头大了点,也不可能是王爷的对手。
又几个回合过去,雁萧关故意露出更多破绽,肩头、手臂接连添了新伤,动作也渐渐迟缓。
圣狼似乎察觉到他的虚弱,猛地一口咬住他的手腕,雁萧关不闪不避,反上前一步,手上用力握住手下一颗犬齿,嘴唇开合……
“倘风。”
声音转瞬被淹没在呼喝声中,雁萧关却立即感觉到了不同,近在咫尺的利齿没有立刻发力,倘风喉咙里的嗥声弱了些,泛红的兽瞳逐渐清明,竟似在打量雁萧关的脸。
雁萧关心中一动,顺着它的力道微微俯身,指尖轻轻蹭过它耳后那片软毛,那是幼时他常摸的地方。
圣狼的动作骤然顿住,咬着他手腕的力道也松了几分。
就在这时,雁萧关猛地向后一倒,假装力竭,躺在地上不再动弹。
裁判立刻冲上场,见雁萧关昏迷,而圣狼正站在他身旁,发出威慑性的嗥叫,当即高举手臂,“银狼胜。”
看台上瞬间陷入死寂,随即爆发出一片哀叹。
“怎么会是狼赢了?我的钱啊。”
“外乡人怎么这么突然就败了?刚才还好好的。”
“没用的废物。”
有人不甘心地砸着赌票,有人盯着场中大声怒骂,满是难以置信,谁都没料到,这位常胜将军,竟会败给一头看似年迈的巨狼。
可没等观众的情绪平复,圣狼突然俯身,小心翼翼地咬住雁萧关的衣领,将他轻轻叼了起来。离着一段距离,没人注意到它的动作不再凶狠,反而带着几分笨拙的小心,银灰色的眼睛里,竟渐渐褪去了凶光。
狼筝在看台上松了口气,悬着的心终于落下,她明白了雁萧关的用意,悄悄对族人摇头,示意按原计划等待时机。
而王府的亲卫们,更是双眼发亮。
看台上的观众虽仍在抱怨赌注输了,却也被这诡异的一幕吸引,纷纷探头盯着场中,这头刚赢了的巨狼,怎么偏偏要叼着败者不放?
裁判刚宣布完结果,几个装备齐全的斗兽场护卫便匆匆跑上场,想将雁萧关从圣狼口中拉出来。可刚靠近两步,圣狼便猛地转过身,将雁萧关护在身下,喉咙里滚着低沉的嗥叫,外露的獠牙泛着寒光,眼死死盯着护卫,浑身肌肉紧绷,一副随时要扑上去厮杀的模样。
护卫们瞬间僵在原地,没人敢再往前半步。
谁都清楚,这头银狼是火罗国国王的心爱之物,国王不仅常来观看它的比斗,还特意下令不许任何人伤它。更何况圣狼每次出场,斗兽场都座无虚席,门票和赌资可是一笔天文数字。
“别硬来,伤了银狼,咱们都担待不起。”领头的护卫压低声音,示意手下后退,自己则站在原地,满脸为难地盯着圣狼。
圣狼见他们后退,才重新俯身,用鼻尖蹭了蹭雁萧关的脸颊。雁萧关躺在地上,借着昏迷的姿势微眯着眼,透过眼缝观察着周围,他能感觉到,圣狼的动作虽仍带着警惕,却没了之前的凶狠,反而多了几分护犊般的谨慎。
僵持了约莫一炷香的时间,护卫首领终于反应过来,撒腿就往斗兽场后台跑,“我去请示场主,你们在这盯着,千万别惹恼银狼。”
剩下的人只能远远站着,眼睁睁看着圣狼叼着雁萧关不松口,谁也不敢上前。
雁萧关心里门清,他这个不知来处的外乡人已九连胜,再赢一场就能离开斗兽场,在斗兽场眼里远比不上圣狼的价值。
徜风既是国王的心头好,又是斗兽场的活招牌,没人会为了他,去冒险伤了它。
没过多久,场主便带着几个心腹匆匆赶来,身后还跟着两个驯兽师。可即便如此,面对圣狼护食般的姿态,谁也不敢轻举妄动。
“顺着它。”场主咬了咬牙,最终还是妥协了,“让它带着人走,派人跟着。”
驯兽师立刻退到一旁,吹起了温和的哨声。
巨大的银狼似乎听懂了,叼着雁萧关的衣领,慢慢朝着斗兽场后门走去。它步伐稳健,每一步都走得格外小心,生怕嘴里的人掉下来。
斗兽场的护卫们纷纷退到路边,没人敢阻拦,只能看着一人一狼的身影,消失在后门的阴影里。
看台上的观众见此情景,更是唏嘘不已。
“那人怕是要成狼的点心了。”
“可惜了那个外乡人,要是没输,说不定就能离开斗兽场了。”
有人摇着头叹气,有人还在为输掉的赌注懊恼,没人觉得雁萧关能活下来,在他们眼里,被斗兽场的兽王叼走,结局只有一个,那就是成为银狼的腹中餐。
而被圣狼叼在口中的雁萧关,始终微眯着眼,透过眼缝观察着周围。走了约莫半柱香的时间,前方出现了一辆装饰华丽的马车,马车旁还放着一个巨大的铁笼,显然是为圣狼准备的。
可圣狼却没有靠近铁笼,反而绕着马车走了一圈,最终停在马车旁,对着驯兽师发出一声低嗥。
驯兽师立刻会意,打开了马车的车门。圣狼将雁萧关放进车厢,随即跟着跳上去,蜷缩在他身旁。
马车缓缓启动,沿着一条偏僻的小路前行。
雁萧关悄悄抬眼,发现这条路格外特殊,两侧都竖着高达丈余的石墙,墙上连个缝隙都没有,看不到外面的景象,也听不到半点路人的声音,显然是一条不许旁人窥探的专用通道。
不知走了多久,马车终于停了下来。雁萧关透过车窗缝隙看去,前方是一座宏伟的王宫,宫墙高达三丈,墙头上镶嵌着金色的纹饰,门口站着两队卫兵,盔甲在阳光下泛着冷光,气势威严。
马车刚停下,两个王宫侍者便走了过来。
“奉国王之命,前来查验银狼情况。”其中一个侍者对着马车道,声音里带着几分警惕。
驯兽师连忙上前,掀开马车帘子,指着里面蜷缩的圣狼和昏迷的雁萧关,“银狼一切安好,只是……它不肯放开这个败者,我们也不敢强行分开。”
侍者探头看了一眼,见圣狼正紧紧盯着雁萧关,眼中闪过一丝诧异,却也没多问,毕竟国王只关心圣狼的安危,至于一个斗兽场的败者,根本入不了国王的眼。
“既然银狼无碍,便将它送回去好生照顾。”侍者侧身让开道路,示意马车继续前行。
马车缓缓驶入王宫,沿着道路前行。雁萧关躺在车厢里,悄悄记下沿途的景象,只见每隔几步就站着一个卫兵,戒备森严。
马车在王宫深处停下,眼前是一处阴冷潮湿的地牢入口。石壁上插着的火把噼啪作响,将长长的通道照得忽明忽暗,空气中弥漫着铁锈与尘土混合的味道。
一路向前,直到走到地牢深处的一扇铁门前,门后是一个足有寻常房屋两倍大的铁笼,笼栏粗如孩童手臂,上面还沾着干涸的血渍,显然是专门为圣狼打造的牢笼。
“把银狼赶进去,食物也扔进去。”领头的卫兵冷声道,眼神扫过昏迷的雁萧关时,满是不屑,在他们看来,这人不过是给圣狼准备的点心,没必要多费心思。
驯兽师拿着长棍,小心翼翼地引导圣狼。
圣狼却没立刻进笼,反而叼着雁萧关的衣领,一步步挪到笼边,确认笼中没有危险后,才缓步走进铁笼,先将雁萧关轻轻放在笼内的干草堆上,自己慢慢靠近他,紧贴着趴下。
铁门“哐当”一声关上,落上锁的瞬间,雁萧关眼角的余光瞥见通道尽头走过一群人,他们金发蓝眼,穿着异域服饰,手里还捧着图纸,正被卫兵护送着往另一个方向走。
雁萧关的心猛地一跳,瞬间想起了比尔,这些人就是火罗国关押着的制造火器、火炮的外邦学者。
原本以为营救圣狼已是难事,想要得到火炮更是难如登天,没想到竟能在此撞见关键人物。他微眯着眼,将这群外邦人的去向记在心里,看来眼下不仅能救圣狼,或许还能顺藤摸瓜,摸清火罗国的武器底细,到时不说带一门火炮走,怎么着也能拿到火炮的制作图。
铁笼内,徜风见卫兵走远,立刻凑到雁萧关身边,用鼻尖轻轻蹭他的脸颊,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呜咽声。
它盯着雁萧关的伤口,伸出舌头小心翼翼地舔舐着他手臂上的疤痕,那动作轻柔得不像一头刚在斗兽场厮杀过的猛兽。
雁萧关缓缓睁开眼,抬手摸了摸圣狼的头顶,指尖抚过它耳后柔软的绒毛,“老伙计,我来接你回家了。”
圣狼像是听懂了,用脑袋蹭了蹭他的手心,喉咙里的呜咽声渐渐变得轻快。
没人知道,当年雁萧关出生便被生身母亲扔进了狼笼,满怀恶意地等着他被狼撕碎吞食,可他命不该绝,圣狼不止没如愿吃了他,还将他叼近怀里,用狼乳喂活了他,凛风冬日里,是圣狼将他护在腹下取暖,替他挡过风雪。
在圣狼眼中,雁萧关从来不是什么食物,而是它拼了命要护住的狼崽子,而雁萧关若没有圣狼的养育,早已死在当年的寒冬里。
这份跨越物种的羁绊,早已刻进了彼此的骨血里。
与此同时,火罗国都城的街道上,明几许正牵着骆驼穿行。他刚绕过一个喧闹的市集,就见前方一行披甲的火罗国士兵列队走过,队伍中间护着几辆马车,车帘缝隙里,隐约能看见几位女子,她们眉眼精致,高眉挺鼻,虽面带怯色,却难掩出众的容貌。
街边两个壮汉压低声音议论……
“又是国王派人搜罗来的美人,今年都第三回了。”
“你没听说吗?国王今年虽已五十,王宫里在册的美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,可他就是喜新厌旧,哪回不是新鲜劲儿过了,就把人扔去冷院?”
“谁让他是国王呢,想要多少美人没有……”
第252章
只言片语清晰落进明几许耳中, 车队很快便离开,他亦并没多做停留,收回视线后便往目的地而去。
不多时, 一行人便入了一处巷子, 巷子两侧皆是民居,房屋低矮。穿街走巷之人三教九流俱有, 挑货的小贩、蹲在墙角的乞丐、洗衣的妇人、追逐打闹的孩童,看着着实是一处不易引人注意,方便隐藏行踪的好地方。
又走了片刻,明几许带着人在一间民居前停下。
他们的动静不算小, 此前随雁萧关来西域的亲卫本就是百里挑一的精锐, 其中负责接应联络之人更是经验老道。早在明几许刚进入火罗国都城时,亲卫们便已收到消息,提前在此等候。
果不其然, 明几许刚在民居前站定,门便从里面拉开。
开门之人面目平凡, 是一副扔在人群中转眼便如鱼儿入海轻易让人寻不见的面容, 见了明几许,他立即躬身行礼, 低声唤道, “少主。”
出门在外,“王妃”二字自然不便让人听见, “少主”的称呼反倒更稳妥。
明几许点头应下,跟着亲卫走进院门。小院不大,靠左侧院墙立着一套青灰色石桌石凳,凳面被磨得光滑,显然常有人使用。
院角种着一棵老果树, 枝叶舒展,遮住了小半院子,树下还堆着几筐刚摘的水果,旁边放着扁担,一个装着银钱的小筐摆在一旁,显见着是亲卫们特意做起的小买卖。
他们一行人出门在外,所带钱财自然不少,自不必赚取银钱补贴开支,只是行些小买卖,更方便借着与街坊、路人打交道的机会,悄悄打探都城消息,如此在火罗国都城内游走各方,也显得更加自然。
而此前亲卫们虽与狼筝一行人同日进入火罗国,可狼筝带的狼山族人不少,两方若聚在一处,目标未免太大,容易引人注目。
为了稳妥,他们便分作两路行动,只约定好暗号与联络方式,寻机会互通消息。
此刻院中只有随雁萧关而来的赢州亲卫,且都是雁萧关最信任的心腹。见明几许走近,众人皆神情肃穆,齐齐颔首行礼,没有半分懈怠。
明几许没多寒暄,径直走到石桌旁坐下,开门见山便问,“王爷如今情况如何?”
“回王妃,此前王爷为了接近圣狼,故意混入斗兽场,以斗兽人的身份连赢了九场。”先前迎他进门的亲卫上前一步,解释了圣狼来历,才继续低声回话,“前不久进行了第十场比斗,按斗兽场规矩,赢了十场本可脱身,可王爷为了能跟着圣狼进入王宫,便故意败给了它。”
他顿了顿,在明几许面前,他并没有掩饰语气中带着的几分困惑,即便他此前在斗兽场暗中观察,也没完全看清雁萧关是如何让向来凶狠的圣狼护着他不放的,只能继续说道,“如今王爷和圣狼应是一起被关在王宫的地牢里,暂时没有其他消息传来,我们派去打探的人,连王宫都无法靠近,更没能摸到地牢的具体位置。”
明几许微垂下眼,虽没能立即见到雁萧关,且对方处境不明,可已同处一城,他到底轻松了些,“今日先歇息吧,剩下之事,明日再说。”
狼筝及狼山族人在火罗国西城落脚,直接在明面上打出了贩卖西域香料的旗号。在西域,香料买卖可是顶顶热门的大生意,因着西域香料不仅气味浓郁独特,能为食物提味,还能用来熏衣、驱虫,部分香料更有安神助眠等药用功效,无论是王公贵族还是普通百姓,都对其趋之若鹜。
而且优质的西域香料耐旱耐存,只要妥善保管,即便长途运输也不易变质,几乎不愁销路,若是能拿出品质上乘、气味纯正的好货,做起生意来更是轻松得很。
狼筝一行人人数不少,瞧着便非寻常小商队,自然不可能混迹在杂乱的贫民窟。他们租下的是一处带院的两层小楼,院落宽敞,足够堆放香料货物,临街的房间还能兼作铺面,更妙的是,小楼地处商区边缘,既能方便与其他商人往来,又不易引起过多关注。
平日里,族人们守着铺面做生意,借着与客商交谈的机会,能悄悄打探到不少消息,这地理位置真是再合适不过。
可眼下,无论是营救圣狼,还是查探火罗国火炮火器的底细,狼山此行都没取得半点进展。唯有深入虎口的雁萧关找到了突破口,可王宫守卫森严,近来更是加派了兵力,戒备比往日严了数倍。
虽说雁萧关已顺利进入王宫,可想要在重重守卫中带着圣狼顺利逃脱,难度可想而知。
更让他们心急的是,雁萧关进了王宫后便没了消息,他们既无法联系上他,也不知他是否安全,他们总不能寄希望于雁萧关能在王宫内自行寻到脱身之法。
狼筝不想干等着,他们抓紧一切机会,摸清火罗国都城的形势,城内守卫的换班规律、兵力分布情况、商队进出的路线……这些信息若能提前掌握,日后雁萧关若真能带着圣狼逃出王宫,他们便能第一时间接应,助两人顺利离开火罗国。
而打探消息最方便的地方,便是城西的聚商楼。
聚商楼既是客栈,也是商人和本地居民交换消息,洽谈生意的聚集地,南来北往的商人几乎都会在此落脚,无论是都城轶事,还是各地商情,只要肯多听多问,总能寻到有用的线索。
这日清晨,狼筝换上一身干练装扮,肩上搭着块绣着香料纹样的布巾,带着两个扮作护卫的族人,再次往聚商楼而去。一进楼,她便熟稔地朝着大堂里相熟的商人拱手打招呼,见到陌生面孔,便让人送上自家带来的上等香料作敲门砖。
几句寒暄下来,便自然而然地同人搭上了话,一边听着商人们聊起城里热门话题,一边不动声色地引导着对话,试图从只言片语中捕捉与王宫、圣狼有关的蛛丝马迹。
只是此处聚集的多是来往匆忙的外来商户,即便有本地居民,也极少能知晓王宫相关的消息,一连数日,狼筝始终没什么有用的收获。
午后,眼看日头渐斜,她本以为又要空手而归,聚商楼外却突然传来一阵喧闹声,车轮滚滚靠近,不多时,声音渐歇,紧接着,一行人簇拥着走进楼来。
来人个个高眉深目,是典型的西域面相,身上穿着绣着暗纹的锦袍,腰间别着镶银的弯刀,衣襟、发间挂着的金饰银饰随着动作叮当作响。为首几人尤为年轻,不过十几岁的模样,却神情倨傲,眼神扫过大堂时带着几分轻视,那股不经意间流露的贵气,显见来历非同一般。
一行人进门后,为首的少年抬了抬下巴,身旁的随从立刻上前,对着掌柜高声道,“备好你们这儿最好的雅间,再把招牌茶点和最好的酒水送上来,别误了我家主子的兴致。”
掌柜哪敢怠慢,连忙点头应下,亲自弓着腰引着他们往二楼走。
队伍经过狼筝桌前时,她不动声色地垂眼,目光飞快扫过为首几人的衣袍,只见其中一人锦袍上绣着弯月暗纹,纹路精致,是月国贵族特有的标识。
另有一女子身上衣袍绣着开屏的孔雀,羽毛层次分明,正是孔雀国皇室的象征。
狼山人虽历来守着狼山一亩三分地,不常与外界往来,可同处西域,对这些大国的标志性纹样,不说如数家珍,却也能一眼认出。
她心里猛地一动,无论是月国还是孔雀国,都是西域响当当的大国。其中越国实力尤为强劲,掌控着西域近半数的玉石矿脉,还垄断了三条重要的跨国商道,往来商队都要向其缴纳过路费,在西域诸国中话语权极重,周边小国都要仰其鼻息。
而孔雀国虽在矿脉资源上稍逊一筹,却以盛产高品质翡翠、玛瑙闻名,国中贵族打造的佩饰、器皿皆用本国宝玉,样式精美,在西域乃至更远的城邦都极受欢迎。靠着宝玉贸易,孔雀国积累了雄厚的财力,再加上其皇室擅长联姻结盟,在西域的影响力也不容小觑。
这两个大国向来互不统属,且都有些眼高于顶,如今为何会同时派人来到火罗国这等末等小国。
很快,一行人便上了二楼。走在最后的护卫个个身材魁梧,手按在腰间弯刀上,眼神锐利地扫视着四周,戒备十足,连大堂里客人的目光都要多盯两眼。
见状,狼筝不动声色地收回视线,面上爽朗的笑容一点没收敛,继续装作与族人闲谈的模样。
西域的建筑不如大梁精致,聚商楼的二楼虽设了雅间,却只是用极是普通的屏风简单隔开,别说隔音,即便在一楼,抬头便能隐约看到雅间里的人影,至于其他动静,更是遮掩不住。
狼筝故意放慢了喝茶的动作,悄悄竖起耳朵,果然没一会儿,便听到雅间里传来的谈话声。
“火罗这地方虽小,可手里的东西倒是真有用,不然咱们也犯不着大老远亲自跑这一趟。”一道女声响起,语气里带着几分娇纵,还夹杂着摆弄银饰的叮当声。
“就是,咱们都亲自来了,他们也该拿出点像样的态度,别磨磨蹭蹭的。”另一道男声立刻接上,语气里满是趾高气昂,“早点谈好早点回去,谁愿意在这弹丸小国多待?”
“急什么?”又一道女声响起,“毕竟还要从他们手里拿东西,没必要闹僵。”
“小公主说得是。”另一个男声附和道,“只是不知道他们这次能拿出多少货,咱们要的量可不小,要是不够,后续合作可就难谈了。”
听到这里,狼筝心里已然有了数,火罗国能有什么好东西,这些人嘴里有用的东西十有八九就是火罗国的火器。
想到此,狼筝心里猛地一动,此前火罗国曾派人带着火器去狼山,想与狼山做火器买卖,却被她以“与部落规矩相悖”为由拒绝。没过多久,火罗国便将火器卖给了龟兹。
那时火罗国人借火器之力掳走圣狼,她心中本就窝火,后来又被龟兹以火器逼到近乎绝路,更是满心愤恨,不过她也只当火罗国是想靠卖火器挣些钱财。
可如今想来,那根本是火罗国故意为之,他们先将火器卖给龟兹这类小邦,让火器在西域展露头角,再借着火器之威,吸引月国、孔雀国等大国主动上门。
可转念一想,狼筝又觉疑惑,若是只为售卖武器,像之前卖给龟兹那样,火罗国只需派人去各国洽谈便是,为何要大费周章将西域大国都吸引到都城来?
且看眼前这行少年男女,足有六七人,这架势,显然来了不少西域国邦。
而能同月国小王子、孔雀国小公主并行之辈,来此的想必都是西域排得上号的城邦首领子女。如此一来,此番火罗国怕是几乎将西域有头有脸的城邦都集齐了,这绝不是单纯卖火器换钱财能解释的。
她立刻想起近日王宫的异常,不止守卫愈发森严,进出都城的商队检查也比往日严格数倍,连街巷里的巡逻卫兵都加派了人手。
此前她还弄不清火罗国为何会加强戒备,担忧会不会影响到他们的行动,如今结合眼前情形,答案呼之欲出,火罗国哪是为了卖货?怕是借着“售卖火器”的由头,将西域诸国之人聚到一起,要做什么更大的谋划。
可这谋划的内容,她一时猜不透,难道是想借着火器的威慑力要挟诸国纳贡?可转瞬她又觉得不该这么简单。
无论如何,对他们营救圣狼、探查火器底细,都不是什么好消息。
正思忖间,雅间里的谈话声又变了调,那些小王子、小公主本就玩闹心重,没一会儿便将话题转到了都城的新鲜事上,再没说出什么有用内容。
见此情形,狼筝便起身,同其他商人寒暄几句后,一同离开了聚商楼。
走在回住处的路上,她心里反复盘算,此番来火罗国,最主要的目的是营救圣狼,可狼山亦位于西域,火罗国的火器对狼山而言,无疑是莫大的危机,为着自保,他们亦不得不得到火器。更何况,她的盟友雁萧关此行对探查火器底细可是势在必得。
如今西域诸国齐聚火罗国都城,阵仗远超预期,不知会不会打乱他们原有的计划?此事牵扯太大,绝不能拖延,必须尽快同雁萧关留在城外的亲卫商量对策才行。
回到住处后,狼筝没多耽搁,简单换了身轻便衣衫,便往亲卫所在的民居赶去。此前为了互通消息,她曾掩人耳目来过一次,对沿途的路线熟门熟路,没费多少功夫便到了巷口。
夜色渐深,月辉洒落,狼筝借着夜色掩护,脚下轻点,轻巧地翻过院墙,刚落地,便猛地对上一双清亮的眸子。
月光下,院中石桌旁坐着个年轻男子,长发用木簪松松束在脑后,清冷的月光落在他肩头,衬得他仿若落入凡间的仙神。
狼筝瞬间被震慑得失神,呆站在原地。
可她毕竟是统领狼山的族长,自制力远超常人,不过片刻便回过神来。心头骤然一紧,手下意识摸向腰间的弯刀,她不认识眼前这人,莫非是亲卫们藏身的民居已然暴露,惹来的火罗国之人?
想到此,她眼神陡然变得锐利,死死盯着对方,周身的警惕之意几乎要溢出来,摆出了十足的戒备姿态,只要对方稍有异动,她便能立刻出手。
就在这时,一个声音突然响起,立在石桌旁已久,却被她全然忽视的亲卫连忙上前一步,压低声音道,“狼首领,莫慌,这位是自己人。”
狼筝被声音提醒,总算看清了亲卫的身影,紧绷的身体瞬间放松下来,握着刀柄的手也缓缓松开,只是眼底的疑惑仍未散去,这人看着面生得很,怎么会出现在亲卫的藏身之地?
明几许将她的神态变化尽收眼底,嘴角勾起一抹浅淡的笑意,顺势举起手中的茶盏,声音温和,“狼族长深夜到访,一路辛苦,不妨坐下喝杯茶,慢慢说。”
狼筝好奇心起,脚步不自觉地缓步靠近。
借着皎洁的月色,她将明几许看得更清了,那股初见时的惊艳感不仅没消散,反倒因近距离的观察更甚几分。她在石凳上坐下,开口便问,“这位公子是?”
连“公子”二字都出口了,要知道即便身为女子,狼筝亦带着狼山族人特有的粗犷大气,先前同雁萧关相交时也只论情谊不论礼节,此刻却不知从哪处记忆里翻出了这大梁对人的称呼,立即现学现用。
“在下明几许,乃是雁萧关的丈夫。”明几许坦然道出身份,语气自然平静,没有半分遮掩。
狼筝闻言,着实愣了一下,眼底满是意外,她虽没见过明几许,却常听雁萧关和身边的亲卫提起,说雁萧关有位极为看重的伴侣,却没想到竟是眼前这人。
不过狼山部族向来开放,男男相配、女女相守本就寻常,她只愣了片刻便回过神,神色恢复如常,只是看向明几许的眼神里,难免多了几分亲近,毕竟这般气度出众的人,无论男女,都让人忍不住心生好感。
明几许何其敏锐,立即察觉到她的态度,笑道,“先前听亲卫提起,说狼族长统领狼山部落,胆识过人,是难得的巾帼,今日一见,果然名不虚传。”
这番话没有半分虚情假意,说得格外真诚。狼筝可不是爱听奉承的人,可此刻听明几许这般说,心里却是立即高兴了起来。
一高兴,她便打起了话茬子,且明几许可是雁萧关的伴侣,狼筝自然不会多绕弯子。想起今日来此目的,她当即便将白天在聚商楼的所见所闻一五一十道来,末了还将自己的猜测一并说了出来。
“恐怕狼族长猜得不错,火罗国绝不止想卖火器这么简单。”明几许听得很认真,待狼筝说完,他沉默片刻,才缓缓开口,“火罗国国主将西域诸国聚到一起,怕是想借着火器的威慑力,与诸国达成联盟……”
至于达成联盟乃是为了何故,明几许没有多说,而是话锋一转道,“此对我们营救相公和圣狼,确实是个阻碍。”
“此前厉兄弟在时,凡事有他拿主意,我们只需跟着执行便是。”狼筝叹了口气,“如今他被困王宫,我们连他的消息都摸不到,好不容易查到些线索,却又不知该如何应对。”
她很快看向明几许,“现在好了,你来了,总算有人能一起商量对策。”
“如今最棘手的是,厉兄弟和圣狼都被困在王宫地牢,虽说在王宫里能趁机打探火器的消息,可他毕竟是孤身一人,怕也是独木难支。”她学着明几许端起茶杯,指尖无意识摩挲着杯沿,温润的触感也没能压下她皱起的眉头,“我们在外头连王宫的具体布防都摸不清,更别说同时把他和圣狼都救出来,万一行动败露,别说救不出人,怕是连我们这些在外头的人,都要被火罗国盯上。”
她这番话更像是在自言自语,将心里的苦恼一股脑倒出来,毕竟明几许刚到火罗国,对这里的情况未必熟悉,她并没指望能从对方这里得到什么具体办法。
可话音刚落,对面的明几许却没接话,反而垂下眼,指尖轻轻敲击着石桌,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情。
月光落在他脸上,将那抹沉思的模样衬得愈发沉静。
片刻后,明几许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,眼神骤然亮了起来,嘴角缓缓勾起一抹浅笑,连带着周身的气质都轻快了几分。若是雁萧关此刻在这里,定能立刻反应过来,这是明几许想到坑……法子时的模样。
明几许现在看似温和纯良,实则心里可是乌漆墨黑的,谁知道他想到的是什么主意——
作者有话说:迟到滑跪[可怜]
第253章
火罗国都城不小, 明几许花了几日时间,才大致摸清了都城的情况。
火罗国虽疆域不大,却养着数支精锐骑兵, 听闻这些骑兵最擅长在沙漠中作战, 寻常队伍遇上,多半讨不到好处。
除此之外, 明几许连日观察下来,发现都城内外的守军数量也不少,城墙之上、街巷拐角,几乎随处可见身着铠甲的士兵。
只是他练武多年, 能轻易察觉出那些守军铠甲下的身躯并不像是经过严格操练的模样, 站姿松散,握兵器的动作也多有生疏,连基本的戒备姿态都做不标准, 比之赢州刚征召入伍的兵士都不如。
而这些守军之所以能在都城内对着平民耀武扬威,靠的全是手中的武器, 尤其是那威力惊人的火器。
一个小国能制造出这么多火器, 乃是因着火罗国国主手中握着好几处大矿,以往怕招来周边大国的惦记, 一直遮遮掩掩, 不敢大肆开采。可自从造出火器后,国主便有了底气, 不仅放开了矿脉开采,还拿大量金银从西域各国买来了工匠。
火罗国有了火器在手,自然再不必看其他国家的脸色,便是月国、孔雀国来此,也得让三分。
只是再要探听到火罗国与月国、孔雀国等国之间具体有何打算, 却是一时之间再无办法。毕竟各国来使与火罗国主的商谈全在王宫深处的密殿进行,再加上眼下火罗国都城这般严密的戒备,怕是连只苍蝇都不容易靠近。
明几许来此是为了救出雁萧关,对方在王宫,他自不能遇难止步。
晨光堪堪破开云层,将小院的青砖染成浅金色。亲卫们在院里走动时,动作都透着股小心翼翼,没人往东边那间房屋靠近。
东屋的烛火还亮着,映得窗纸透出两道纤长的身影。绿秧手里捧着条新买的绿长裙,指尖轻轻抚过裙面,大梁产的丝绸在西域可是供不应求,为了抢到这条裙子,她昨日在市集上,几乎要同一众围着摊位抢货的西域小娘大打出手。
目光落在裙角绣着的缠枝莲上,那是用上好的碧色丝线绣成的,针脚细密,花纹鲜活,指尖触上去只觉柔滑细腻。
不多时,她小心翼翼伺候明几许换好裙子,又伸手将衣衫上的褶皱一一理平,连裙摆垂落的弧度都仔细调整了好几遍。
“少主,这领口的珍珠扣得再挪挪,不然会磨着脖颈。”她说着,指尖捏起歪斜的珍珠扣,轻轻拨正位置,确保扣眼严丝合缝,不会硌到皮肤。
待衣衫收拾妥当,绿秧取来一支西域发饰,踮着脚,轻轻插在明几许松松挽起的发髻上,发饰长度刚好,既不会坠得发髻松散,又能衬出发丝的黑亮。
做完这一切,她退后两步,借着跳跃的烛火看清眼前人时,眼神渐渐痴迷,连呼吸都放轻了,良久才轻声叹道,“少主以这副模样走出去,整个都城的目光都要黏上来。”
烛火映在明几许身上,将绿绸裙染得愈发鲜亮。裙摆垂落至脚踝,衬得原本清瘦的身姿越发纤长,腰间系着的同色软绸腰带轻轻一束,勾勒出盈盈一握的腰肢。
她脸上只略施薄粉,将肤色衬得愈发白皙,眉梢用螺子黛淡扫而过,原本锐利的眉眼被磨去了棱角,多了几分温婉,当他微挑眼尾时,又藏着一丝不经意的风情。
明几许起身对着铜镜转了转,裙摆随着动作轻轻晃动,碧色的丝线在烛火下泛着微光。
片刻后,他对着镜中人影勾了勾唇……
“这幅模样,足够了。”
当初初去天都,他亦是女装扮相,仅仅露面几次,便引来了天都无数人的恋慕与嫉恨,想要的情报,想达成的目的,都能轻易到手。如今在火罗国,这张脸自然依旧能派上用场。
“绿秧,待会我便出门,你留在此处。”明几许转过身,语气平静,“我会想办法将消息传出来。”
说这话时,他原本温和的声音悄然变了调,多了几分女子的柔软娇细。
绿秧点点头,心里虽满是担忧,却也清楚明几许一旦做了决定,她是拦不住得。她只能躬身应声,“少主放心,院里的事我会盯紧。”
清晨天光乍破,街巷里渐渐有了动静,处处飘来西域特有的香料与烤饼的香气。一道身影提着裙摆走出小院,渐渐升起的阳光洒在她身上,绿绸裙泛着柔和的光,像极了春日里刚抽芽的柳枝,清新又惹眼。
转过街角的一间铺子时,高声吆喝传来,“刚出炉的烤饼,热乎的。”
抬眼瞥见来人,他手里的动作猛地顿住,连吆喝声都卡了回去,手中烤饼掉在地上,滚了两圈才停下。
烤饼滚到挑着担子卖水的汉子脚前才算险险停住,倒不是汉子及时发现了烤饼,而是他早失了神,此时扁担歪在肩上,桶里的水洒了一地,连衣襟被打湿都没察觉,眼里只盯着那道绿影。
明几许对这些目光视而不见,依旧慢悠悠往前走。偶尔在路边的小摊前停下,或是拿起一串紫莹莹的葡萄,或是捏起一盒装在螺钿盒里的香膏,低声问着价格。
向来锱铢必较的摊主被她瞧着,出口便主动把价格往下压了几分。可这位美人似乎还不甚满意,轻轻摇了摇头,转身离开了。
半日下来,火罗国都城不少人都瞧见了这道绿色身影。“都城来了位绝色佳人”的消息,跟长了翅膀似的,顷刻间便在街巷里传开。
茶馆里,几个商人围着桌子喝茶,其中一个满脸络腮胡的汉子放下茶碗,眼神还带着几分痴迷,“我方才在市集亲眼瞧见了,说声‘绝色佳人’都委屈了她,我看呐,该是仙人临世。”
另一人立刻凑过来,满脸羡慕,“我也听说了,可惜没赶上亲眼见,也不知道她是此番来的月国贵族小姐,还是孔雀国的贵女?”
旁边另一人却摇了摇头,“不一定是贵族,我听隔壁摊主说,这姑娘还问过他小摊上的便宜珠串,倒像是游走四方的艺人,专靠这容貌吸引看客呢。”
传言被风吹着,不到一日便飘进了王宫。
火罗国国主素来喜好美人,王宫之中,上到贵族下到近臣,都时刻留意着各方美人的消息,就盼着能寻到机会进献给国王,讨份赏赐。
阿古拉是国王身边最得力的近臣,惯常伺候国王起居,对国王的喜好摸得一清二楚,他一得了绿衣美人的消息,不敢有半分耽搁,立刻点了十余个精锐侍卫,急匆匆往都城市集赶去。
才出王宫大门,阿古拉心里便已有了盘算,美人若是真如传言般出众,定要想办法让她乖乖留在王宫,讨得国王欢心。
前阵子,底下几个贵族为了得到国王赏识,寻来不少西域女子进献,得了国王格外看重,占了不少风头,眼看着就要越过他在国王心中的分量。他正为此事焦急,没成想此刻竟有这样一位美人出现,可不正是天要助他。
只要能把人顺利献给国王,往后他在王宫的地位,定然能更稳固几分。
此时的明几许恰巧在王宫附近的市集驻足,他站在一个卖珠串的小摊前,手里捏着一串淡紫色的玛瑙珠串,指尖轻轻摩挲着珠子表面,认真地瞧着。
远处,王宫宫门威严耸立,门口的侍卫身着厚重铠甲,手里端着火器,虽多是些没什么实战经验的虾兵蟹将,可若真要硬闯,依旧是以卵击石。
没一会儿,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由远及近。明几许眼角的余光瞥见来人,是一队身着统一服饰的侍卫,簇拥着一个穿锦袍的人。
他手上动作没停,依旧捏着珠串,心里却笑了一声……
鱼儿上钩了。
人到近前的瞬间,明几许抬起头,对着摊主露出一抹笑,“这珠串多少钱?我看着倒是好看,想买一串送我妹妹。”
“小姐眼光真是好,这玛瑙是我从沙国进的货,成色好得很,一点杂色都没有。”摊主是个中年妇人,见眼前的小姐笑得这般软和,心里顿时生出几分好感,连忙笑道,“好货配美人,小姐喜欢它,是它的福气。给个成本价,一串钱就成。”
明几许脸上露出犹豫的神色,轻轻蹙了蹙眉,“一串钱……似乎是贵了些。”
摊主妇人正想再劝两句,就在这时,脚步声突然停在了小摊前。
阿古拉带着身后的侍卫立刻围了上来,形成一圈屏障,将小摊与周围的人群隔开。
摊主见这阵仗,脸色瞬间变了,连忙垂下头,她认得阿古拉,他可是王宫近臣,寻常百姓哪敢招惹。
明几许满脸莫名,转头看向来人。
阿古拉脸上原本没什么表情,可当目光落在明几许身上时,瞳孔瞬间收缩,随即难掩欣喜若狂。
眼前这小姐,可比传言中还要好看几分。
“小姐容貌出众,此等劣质珠串可配不上你的容颜。”阿古拉收了收神,往前迈了半步,开口时语气里满是上位者的傲慢,“不妨随我入宫,只要能得国王喜爱,往后天下至宝对你而言,亦是唾手可得。”
他压根不觉得眼前这平民女子会拒绝,寻常人求都求不来的机会,她没理由推却。
“我……我只是来都城寻亲的平民女子,从来没见过王宫的人,也不懂宫中规矩,不敢打扰国王。”明几许立刻往后退了半步,眼底浮出恰到好处的犹豫,“还请大人高抬贵手,放我离开吧。”
他一边说,一边微微低头,长长的睫毛垂下来,遮住眼底的情绪,只露出一截白皙的脖颈,配上微微颤抖的肩膀,看着愈发柔弱可欺。
“离开?进了火罗国都城,便是火罗国的百姓,哪有随随便便离开的道理?”阿古拉冷笑一声,又上前两步,语气陡然变沉,“国王能看上你,是你的福气。乖乖跟我走,往后在宫里有享不尽的荣华,若是敢抗命,就别怪我们手下不留情。”
他刻意抬手按了按腰间的弯刀,刀鞘碰撞发出的声响,带着赤裸裸的威胁。他自然亦有火器,可在没见识过火器威力的人面前,一根铁棍子,自然是不如寒兵有威慑力。
果然,明几许没敢再多说,只眼露哀求。
周围的百姓见状,亦纷纷面露惧意,脚步又往后挪了挪,却又忍不住好奇,探头探脑地往这边看。
一个老汉面露同情,凑到身旁人耳边小声说,“这小姐真可怜,被阿古拉盯上,怕是定要被强拉进王宫里了。”
一旁妇人叹了口气,声音压得更低,“进了王宫就像落入笼里的鸟,锦衣玉食再好,也没了自由,再也飞不出来了。”
可即便众人心里都同情明几许,却没一个人敢上前,都城上下谁不知道阿古拉是国王面前的红人,向来横行霸道,得罪他的人,没一个有好下场。大家都是普通百姓,只想安稳过日子,哪敢因为多管闲事惹祸上身。
明几许眼里已含了一抹水光,像是下一秒就要哭出来,“我真的不想进宫,我妹妹还在等我找她,求大人行行好,放我走吧……”
“少废话,”阿古拉彻底没了耐心,也懒得再跟她周旋,对着身旁的侍卫使了个眼色,厉声道,“把人带回去。”
两个身材高大的侍卫立刻上前,一左一右架住明几许的胳膊。明几许故作挣扎,身体微微扭动着,嘴里还在小声哀求,“放开我,我不要入宫。”
可他的力气哪敌得过常年习武的侍卫,只能被强行拖着,一步步往王宫的方向走。
进了王宫大门,穿过长长的甬道,两旁的侍卫见了明几许,目光都直了,纷纷停下脚步,盯着他看。有两个年轻的侍卫,甚至忘了握稳手里的长矛,长矛当即掉落在地,发出砰的一声。
阿古拉回头瞥见这一幕,脸色瞬间沉了下来,厉声喝道,“都看什么看,这是国王看上的人,谁敢起半分心思,仔细你们的性命。”
侍卫们闻言,立刻低下头,不敢再看。
明几许被侍卫拖着往前走,眼角的余光快速扫过两侧的侍卫,王宫的守卫比他想象中更严密,每个拐角都有侍卫值守,想要找到地牢,怕是没那么容易。
又走了约莫半炷香的时间,前方出现一座雅致的宫殿,殿门口站着两个侍女,正低着头等候。阿古拉对着侍女说了几句,侍女立刻快步上前,对着明几许行了一礼,“小姐,随我们进来吧,殿里已备好茶水点心。”
明几许停下挣扎,眼底的怯意依旧,却多了几分故作镇定的模样。
侍卫松开他的胳膊,他揉了揉被抓疼的手腕,低着头,跟着宫女往宫殿里走。
进殿的瞬间,他抬眼快速扫过殿内的陈设,宫殿不大,靠墙摆着一张红木桌,桌上放着茶具和点心,墙角的香炉里燃着香料,空气里满是浓郁的香气。
“姑娘先在此等候,国王今日忙碌,待忙完便会过来。”宫女说完,便退了出去,顺手关上了殿门。
殿内只剩下明几许一人,他走到窗边,推开一条缝隙,看着窗外庭院。庭院里种着几棵树,树下有两个侍卫正在巡逻。
他眼神冷静,心里自然没半分慌乱。
虽然没直接见到国王,但能顺利进入王宫,还被安置在宫殿,已经比他预想中顺利。接下来,他要做的,便是借着等候国王的机会,悄悄打探王宫的布局,找到地牢的位置,再想办法联系上雁萧关。
第254章
明几许被侍卫强行拖走时, 不远处的街巷拐角处,几个亲卫正缩在墙后,个个瞠目结舌, 连大气都不敢喘。
“乖乖, 王妃这要是真被拖进火罗国王宫了……”一个年轻的亲卫咽了口唾沫,一时不察, 家乡话都飙出口了,“要是王爷知道,等他出来,不得把咱们都捶一顿?”
另一个亲卫也跟着点头, 脸上满是焦急, “营救王爷本该是咱们打头阵的事,怎可让王妃亲自扮女装深入虎穴。”
几人你一言我一语,越说越急, 都快在原地打转了。
这时,绿秧不慌不忙地从他们身后走了出来, 斜睨了他们一眼, 语气镇定,“慌什么?王爷最看重王妃, 王妃此举也是为了营救王爷, 他心里乐意还来不及,怎么会怪咱们?”
这话虽说得理直气壮, 可绿秧心里其实也有些忐忑,只是她清楚,到时只要少主开口说句话,王爷定然不会追究他们这些下属的责任。
亲卫们对视一眼,依旧愁眉苦脸, “就算王爷不怪,咱们心里也过意不去啊。”
毕竟亲卫该是为主子抛头颅、洒热血的存在,眼下倒好,反被主子护在了后头,半点用武之地都没有。
先是王爷身陷囹圄,如今又是王妃以身犯险,他们还对得起身上亲卫的称号吗?
“放心,王爷和王妃俱有经天纬地之才,咱们只要不拖后腿,等着王妃传消息就是。”绿秧说完,转过身往街巷深处走去,脚步慢悠悠的,半点不见慌乱。
背对着亲卫的脸上,其实藏着几分得意,这些亲卫只知担忧,可不知晓从前的事。她却是记得清清楚楚,当初王爷和王妃初遇时,王妃扮着女装,将王爷都给骗过去了。就王妃那手段,想做的事从来都是手到擒来,哪用得着他们瞎操心?
再一想火罗国国王那副好色的模样,绿秧忍不住哼了两声,要是那国王胆敢对王妃起歪心思,就凭明几许平日那些神出鬼没的使毒手段,怕是还没靠近王妃,就得先吃个大亏。
“哎呀,许久没看见王妃动手了。”她心里忽然冒出个念头,有些懊恼自己没跟着一起进宫,要是能跟在王妃身边,说不定还能再见识见识王妃折磨人的手段。
毕竟自从在瀛州之后,王妃几乎全程都在忙着化学研究,许久没动过那些“特殊手段”了。
她越想越期待,暗自盼着,希望火罗国国王能扛折腾些,别到时候王妃还没折腾尽兴,人就先垮了,那可就没意思了。
听她这么一说,亲卫们心里的焦虑渐渐散了些。其中一个亲卫憨实得挠了挠头,“这么说,王妃其实早有打算?”
他们今日一早瞧见明几许以女装扮相出现在眼前时,脑子瞬间一片空白,随后又被绿秧压着,悄悄跟在明几许身后,眼睁睁看着王妃孤身一人上街,还在他们面前被抓进火罗国王宫,怎能不担忧?
“不然你以为王妃会这般平白无故跟人走?”绿秧回头白了他一眼,语气带着几分笃定,“咱们现在要做的,就是守好这里,要是敢出半点差错,不用王妃动手,我先收拾你们。”
闻言,亲卫们连忙点头,个个挺直了腰板,毕竟绿秧可是王妃身边最得用的人,赢州王府就两位主子,王爷和王妃,他们谁也不敢得罪,王妃信任的人,他们自然要给足面子。而且冷静下来想想,王妃向来行事缜密,既然敢这么做,定然有十足把握。
很快,亲卫们回到小院,刚推开院门,便见狼筝正坐在院角的石凳上,手里捏着片树叶,一副百无聊赖的模样,显然已等候许久。
见众人进门,她抬眼扫过众人,没看见明几许的身影,眉头当即皱了起来,起身快步上前,“明几许呢?你们不是一起出去的吗?”
明几许的行动天衣无缝,可这些亲卫都是些愣头汉子,只顾着担心,半点没想着跟她一起吹捧几句。绿秧此刻正憋着股劲想显摆,见狼筝问起,简直是瞌睡碰上了枕头,立刻上前一步,得意洋洋地将明几许扮女装,引王宫近臣注意,最终被带入王宫的事情从头到尾说了一遍,连明几许当时的神态、语气都模仿得有模有样。
狼筝听完,眼睛都直了,愣在原地半天没回过神,她原以为明几许是个温润文弱的性子,手无缚鸡之力,没成想竟有这般胆识,敢孤身闯戒备森严的王宫。
转头看向其他亲卫,狼筝想从他们脸上看出“这是玩笑”的神情,可亲卫们却纷纷撇开脸,上看天,下看地,就是不好意思跟他对视,显然绿秧说的都是真的。
“我……我们也是没办法啊。”沉默了片刻,一个被狼筝盯得实在扛不住的亲卫小声开口,“主子不在,主夫就是咱们的主心骨,我们自然要听主夫的。”
狼筝重重叹了口气,抬手按了按发紧的额头。前几日知道明几许来了火罗国,她还在心里盘算着,一定要好好护着厉兄弟的伴侣,毕竟明几许看着温温和和的,半点不像能经事的人。
没成想才过了几日,这人竟自己主动钻进了王宫这狼窝,她心里又急又无奈,可再急也没用,总不能她也跟着闯进宫去,那不等于是自投罗网?
可转念一想,她心里又莫名浮出一丝希冀,明几许既然敢这么做,肯定不是一时冲动,说不定真能借着入宫的机会,摸到厉兄弟和圣狼的消息,甚至找到营救的突破口呢?
等彻底回过神,狼筝才注意到亲卫队伍中少了一人,当即皱着眉问道,“厉一呢?不是说好在火罗国行动要格外谨慎,最好两两结伴出门吗?”
她又扫了一圈亲卫,确认队伍里确实只少了厉一一人。
另一名亲卫立刻上前半步,“主夫遣他送消息回大梁了。”
狼筝张了张嘴,最终却没多问,她心里清楚,她与这些亲卫终究只是合作关系,亲卫们听令于雁萧关和明几许,明几许做的决策,安排的差事,自然有他的考量,她作为外人,要是过多追问,反倒显得不妥,还容易生出嫌隙。
她重新坐回石凳上,“既然你们主夫已有安排,我们便暂时等着。只是都城的动静还要盯紧,尤其是王宫那边,不管是守卫换班、人员进出,还是各国来使的动向,有任何异常,都不能放过。”.
“工钱五贯。”工坊的账房早早便将每个匠人工钱一一算好,记在账本上,来人刚到账房门口,他抬头打了个照面,便从柜台后拿出备好的钱。
王木匠笑呵呵地接过东西,又凑近一步问道,“账齐房,我想买两匹羊毛缎、三块皂和两筐蜂窝煤,可否帮忙一起算个价?”
齐账房是从赢州学堂出来的,不知学堂究竟是如何教的,不管是工钱核算还是买卖计价,只稍一琢磨,便能精准报出数目,“一共五贯三百文。”
刚到手的工钱还没在手心捂热,就得再递出去,王木匠却半点不心疼,依旧笑得合不拢嘴,毕竟只要在王府工坊做事,买工坊出产的东西,价格可比外面便宜太多。
就说这羊毛缎,若是外地客商来买,价格得比工坊内部价高出三成,皂和蜂窝煤就更不用说,对外售价几乎是内部价的两倍。
可即便如此,过来求购的外商还是挤破头,争着抢着要在工坊下订单,就怕晚了没货。
装好东西,王木匠乐呵呵地出了工坊,刚到工坊门口,就听到有人喊,“王匠头,今日下工了?”
抬头一看,是同住在西巷的熟面孔老李。老李一瞧见他怀里抱着的羊毛缎、皂块,还有肩上挑着的两筐蜂窝煤,眼里瞬间满是羡慕,忍不住叹道,“你这又是往家里拿钱,又是往家里拿东西的,可真是羡煞我等,早知当初,我也该学一门手艺在身,现下怎么着也能进城里工坊做事。”
现在赢州城工坊可不少,木坊、皂坊、羊毛坊,还有做烟火炮仗的、酿酱的、做蜂窝煤的……那真是应有尽有。在里面做事的工人,说出去哪个不被人羡慕?且不说每日最少三十文的工钱,做得好还有额外奖励,到了年底另有红包,还会根据一年的表现,奖励匠坊出产的东西,都是外面人惊着抢着要花大价钱都难买到的好物件。
那日子,谁看了不说一声羡慕?
就说眼前的王木匠,在赢州住了大半辈子,从前不过是个靠帮人修补桌椅度日的穷木匠,刨子磨得发亮,手艺却没多少用武之地。毕竟前些年赢州萧条荒芜,百姓连肚子都填不饱,哪有闲钱修家具、打新物件?
他守着一间漏风的小破屋,日子过得紧巴巴,冬天一来,连块厚实的布都舍不得买,夜里只能裹着打补丁的旧单衣,缩在冷木板床上等天亮。
可自打赢州来了位厉王,一切都变了。赢州城像是被施了法术,城池拔地而起,铺子越来越多,几年过去,城中匠坊更是遍地开花。
木器工坊便是其中之一,王木匠的日子也跟着翻了篇。
当初工坊差人招工,他揣着老刨子自告奋勇报了名,没成想真被选上,还能在匠坊里当师傅,管吃管住不说,一个月还给一贯工钱。他做事踏实又仔细,没几年就升成了匠头,手底下管着十几个后生。
如今的王木匠,早不是从前那个愁眉苦脸的老木匠了。每日清晨,他揣着白面馒头,踩着晨光走进工坊,开始教后生们刨木、找榫。
手里的老刨子推得又快又稳,木花簌簌往下落,遇着学的慢的后生,他也不恼,拿着木尺一点点比划着教,“榫头要对准卯眼,差一分都不行,咱们做木匠的,就得耐住性子,讲究个严实,物件做得牢,心里才踏实。”
前不久工坊赶制一批大货,王木匠带着手底下的后生们连着几日加班赶工,连饭都在工坊里对付。管事见他辛苦,除了正常工钱,还额外给了一笔赏钱,也正是凭着这笔赏钱,再加上今日刚领的工钱,他才敢一次性买这么多东西。
这些物件,若是他自己一人过活,是万万舍不得买的。可前不久,他托同乡把远在乡下的妻子和一双儿女都接来了赢州城,如今一家人团聚,这些东西自然都是为家人准备的。
转过街角的杂货铺,他想起家里的油快见底了,便进去买了半升油,路过肉铺时,又拎起一早便让人留着的二斤猪肉,这肉是给孩子们补身子的,从前在乡下,一年到头也难得吃上一回。
东西总算买得齐全,王木匠怀里抱着,肩上挑着,身上堆得满满当当,却半点不觉得累,反倒浑身是劲,脚步都比往常快了些,只想赶紧往家里赶。
他这辈子,前半生苦惯了,肉没吃上几回,油更是省着用。可如今不一样,不仅在赢州城有了宽敞的房子,能天天添油吃肉,孩子们来了还能去学堂念书。
隔着老远,早在门口眺望的儿女就一蹦一跳过来帮着接过东西,转身便往家中跑,“娘,爹爹回来了,还有肉。”
妇人从点着煤油灯的厅里出来,“当家的,快来喝杯水歇歇。”
王木匠喝完水,擦了擦嘴角,“我打听了,过不久城里新建的匠坊要招人,不拘性别都可以去试试。”
“匠坊是做什么的?我粗手粗脚的,能要我吗?”妇人满心忐忑,匠坊工人可是香饽饽,她同那许多人竞争,心中可没底。
“说是做什么蚝油,你做鱼酱手艺好,这生蚝不也是海里的东西,你不行谁行?”王木匠对自家屋里人的手艺可是一千一万个放心。
“那我到时就去试试,”妇人一脸憧憬,“要是家里有两个匠坊工人,日后大儿娶妻可再不用愁,还能给小女攒一笔嫁妆呢。”
说着,她又愁起来,“我们都进工坊了,大儿小女可咋整?”
他们家中无老人,连搭把手的人都没有。
“不用操心,王府又建了一间学堂,专收五岁以下幼儿,白日有专人看顾,还能教几个字,我们晚间下工去将娃接回来便是。”王木匠看了一眼儿女,笑着道。
“当真?”妇人喜出望外,“束脩可贵?女儿也能入学?”
“不用几个钱,”王木匠说起来亦是高兴得很,“学堂收学生可不分男女,听城里的老人说,原本曾有不愿送女子入学的人家,王妃手下的人亲自上门,压着他们将人送进了学堂呢。”
“这般霸道?”妇人惊讶。
“可不能这么说,学堂建好只时,王爷就放出了消息,学堂学子男女不限,他们却是老顽固,想着女子无才便是德,死扛着不愿送女儿上学,“王木匠不觉得他们做得对,”这哪成啊,王府的绮华姑娘和赫姑娘现在可是管理一州的大能人,比许多男子都强,赢州这般多女儿,说不定也能出许多同她们一般厉害的呢。“
妇人点点头,觉得自家老头说的话再正确不过了。
非她孤陋寡闻,寻遍大梁,怕是也只有赢州学堂能冒天下之大不韪设立让女子入学的学堂。
果然,还是他们赢州城的王爷和王妃最厉害,也难怪现下整个交南,但凡有些打算的,都往赢州城聚集而来。
她这可不是空话,自城内工坊连片建起,种种利民政策落地,赢州城好谋生的名声便像撒了种的草木,顺着官道商路往周边州府蔓延,不仅邻近州府的百姓拖家带口赶来,隔着十万大山的蒲州穷苦百姓也听闻消息,推着独轮车,挑着破布包,一路风餐露宿往这儿奔。
第255章
赢州城外一里远处, 一处村庄静静伫立在缓坡上。不同于城中规整的瓦房,这里的屋子多是圆顶土坯房,屋顶铺着晒干的茅草, 墙根下堆着整齐的柴火, 门前挂着风干的兽皮。
院里老槐树旁,静静伫立着一间马厩, 里面拴着几匹鬃毛油亮的马,两个穿麻布衣裙的族人正围着石磨打转,磨盘里是刚收的新麦,粉簌簌落在竹筐里, 空气中飘着淡淡的麦香。
这里是乌肃族的聚居地, 作为夷族中善驯兽狩猎的部落,他们从前世代住在深山,靠捕猎猛兽、采集野果为生, 日子过得朝不保夕。直到迫不得已搬到山下,被赢州城收留, 族人才真正过上安稳日子。
他们无数次对着山神祭拜, 感谢这份运气,如今再不用扛着猎刀与熊罴搏斗, 不用为了一小袋盐、一尺布而拼命, 更不用看着孩子因缺粮饿肚子而揪心。
住进村庄后,族人们凭着驯兽的本事, 成了赢州城的畜牧能手,有人负责驯马,养出的马儿温顺有力,既能拉车又能骑乘,成了城中商贩、农户最爱的脚力。有人专管养牛, 黑牛、黄牛散养在村外的草地上,春种时能帮着农户犁地,秋收后还能产奶,给孩子们补身子。
更多人则在羊圈里忙碌,雪白的羊群像云朵似的铺满山坡,剪下来的羊毛一车车往城中运,这些羊毛正是羊毛工坊最缺的原料,纺成线、织成布后,又成了百姓身上暖和的衣衫。
而乌肃族人还养了许多豚,从前豚肉带着股腥膻味,没多少人爱吃,族人也只敢少量饲养。直到王府给他们传话说在豚幼时劁了它,再调整饲料,就能去腥膻味。
大家原还当是流言,没成想族里有胆子大的人试着将豚劁了后,再每日喂些野菜、麦麸,偶尔还掺点工坊剩下的豆粕,没成想养出的豚长得又快又壮,不仅很少发情、攻击,宰了之后,肉竟真的又嫩又香,半点腥膻味都没有。
赢州城的豚肉一下子成了香饽饽,虽说比不得贵族喜爱的羊肉金贵,可胜在价格便宜、肉质鲜嫩,普通百姓都买得起。
如今的赢州城,马队在街道上往来穿梭,牛群在田间耕作,羊毛工坊日夜不停,肉铺里的豚肉更是天日日不断,连最贫困的人家,三五不时也能攒些铜板,去肉铺割上几两豚肉,回家炖锅肉汤,给孩子解馋。
乌肃族作为制造这景象的一员,脸上日日挂着笑,从前靠打猎搏命,如今靠养牲畜安稳度日,这样的日子,比山神保佑的还要好。
阿依挎着竹篮走进院门,先去豚圈看了一圈,见食槽中尚未吃完,豚摊在豚圈一脚干净的地面上呼呼大睡,笑了笑转身往正屋去,才进门就见丈夫阿以西正坐在屋角的矮凳上,手里削着一根木矛,从前狩猎用的家伙,如今不用来搏兽,倒成了给孩子做玩具的材料。
“豚圈里的崽子还好?”阿以西抬头,见她篮子里放着刚摘的野菜,随口问道。
“好着呢,大豚个个肥得快走不动道了。”阿依放下竹篮,伸手揉了揉发酸的腰,“我看了,明日正好送去赢州府宰杀,估摸着能卖个好价钱。”
说罢,她走到桌边,点亮了桌上的煤油灯,昏黄的灯光立刻洒满小屋,映得墙面土坯上的兽纹图案清晰几分。
阿依坐在灯旁,拿起竹筐里的羊毛,指尖灵巧地捻着线。她想给小女儿织件新毛衣,羊毛是前几日从工坊领的,又软又白,比山里的兽毛舒服多了。
阿以西削完木矛,又去灶房添了把柴,锅里炖着的豚骨汤咕嘟咕嘟冒着泡,香气混着煤油灯的味道,满屋子都是安稳的气息。
夫妻俩偶尔说几句话,要么是说明日送豚的事,要么是聊孩子在学堂学了新字,不知不觉就到了亥时。阿依吹灭煤油灯,屋子里瞬间陷入黑暗,只听见窗外偶尔传来几声豚叫,很快又归于平静,整个村庄都沉在夜色里,连风都轻了几分。
第二日天刚蒙蒙亮,阿以西就和村里另外几个汉子汇合了。他们把出栏的十几头肥豚赶上木车,车轴上抹了些猪油,滚起来省劲不少。
“咕噜咕噜……”车轮碾过乡村土路,路面上还留着昨夜的露水,踩上去软乎乎的,沾了些泥土在鞋底。
豚被关在车栏里,偶尔发出几声“哼唧”的嘶鸣,却不吵闹。
他们出门不算早,一路走得慢悠悠。路过田埂时,不少赢州百姓已在地里忙活,有的弯腰除草,有的扛着锄头往田里走。
“阿以西,送豚去啊?”一个扛锄头的老汉见了他们,笑着打招呼,语气热络。
阿以西停下脚步,也笑着应,“是啊,李叔,今年的麦子长得不赖嘛。”
“托你们的福,去年借的牛犁地,今年准能丰收。”老汉说着,还往木车上看了一眼,“这豚养得真好,晚上我也去肉铺割两斤。”
这样的对话一路没断,从前夷族和汉人总有些隔阂,甚至相互仇视,可自从乌肃族搬到山下,赢州百姓帮他们盖房,他们帮百姓驯马、养牛,更何况地里的玉米还是托了六蕴族的福,赢州百姓才能这么快得到种子,不然可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。
一来二去,隔阂早没了,如今见了面,要么聊庄稼,要么说牲畜,像自家人一样自然。
本以为今日和往常一样,送完豚就能早早回来,没成想快到城门时,离城门还有数十丈远,就听见一阵嘈杂声。
同行的阿木才十三四岁,好奇心最盛,踮着脚往前看,忍不住喊,“阿叔,前面围了好多人。”
众人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,只见赢州城外的主官道旁,一条新挖的小道上挤满了人。
那条小道怪得很,既不是往田里去,也不是通去别处,只挖出去一段,约莫有十丈长,宽不到一丈,像被人拦腰截断似的。
“这是要修啥?”阿以西纳闷,跟其他汉子对视一眼,决定过去看看。
挤到人群前面,就见几个穿短打的工匠正围着一段地面忙活,有人还光着脚踩在上面,那地面是灰白色的,看着像掺了砂石,摸上去硬邦邦的,比石板还平整,连一丝缝隙都没有,踩上去也不沾泥,跟寻常土路、石板路都不一样。
“成了,这‘凝土地’算成了。”一个工匠拍着手喊,语气兴奋,“往后下雨也不怕烂泥了,拉货的车走在上面也稳当。”
周围的百姓纷纷点头,伸手摸了摸那灰白色的地面,都啧啧称奇,“这东西好啊,比铺石板还省事,还结实。”
阿以西也忍不住蹲下身摸了摸,指尖传来冰凉坚硬的触感,心里也跟着惊奇,赢州城总能弄出些新鲜物件,这凝土地要是铺得多了,往后走夜路、拉货,可就方便多了。
人群里有个穿青布衫的匠人,见大家都好奇这凝土地的来历,笑着开口,“这是王府传出来的法子,前阵子王府专门派了匠头,领着人在工坊里研究了小半年,说是叫‘凝土’,能把砂石黏得比石头还结实。”
这话一出口,周围人都惊了,“研究小半年?这东西做起来很难?”
“难着呢,”那匠人点点头,掰着手指头说,“先要找专门的青石磨碎,还得掺上石灰等其他东西,其中比例差一点都不行,从前靠人磨青石,磨十斤就得累倒两个人,后来还是借着城外的水力,造了个大锤似的碾子,才把青石碾成细粉,凑够了料。”
他顿了顿,又补充道,“刚开始只在匠坊的院子里试铺了一小块,日晒雨淋了俩月,愣是没裂没松,王府才敢在这路上实验,没成想真成了。”
众人听得连连点头,有个老农忍不住问,“这凝土路到底好在哪啊?”
“好处可太多了,下雨天再也不会踩一脚烂泥,拉货的车走在上面,车轮不陷,省力气,大太阳晒着也不裂,比石板路平整,走起来稳当。”匠头立刻接话,声音都高了几分,“最要紧的是,铺起来比铺石板快,还便宜,往后城里都铺这个,咱们出门可就方便多了。”
百姓们听得一愣一愣的,有人忍不住点头,“可不是嘛,去年下大雨,我拉着柴火去城里,车陷在泥里,雇了三个人才推出来,要是早有这路就好了。”
正说着,有人瞥见阿以西他们拉豚的木车上拴着的马,随口道,“这路这么好,往后骑马走也省事啊。”
匠人头一听,连忙摆手,“可使不得,凝土又硬又滑,马蹄子踩在上面才吃亏呢。”
他指着马掌,耐心解释,“这路比石板还硬,天天跑下来,马掌磨得快不算,万一遇着点水,路一滑,马容易失蹄,到时候人摔马伤,可不是小事。”
“再说,马蹄反复踩在硬地上,时间长了,马的掌也容易裂,到时马受折损可亏大了。”
这话让刚兴奋起来的众人面面相觑,“那可咋整?总不能不让骑马吧?咱们城里拉货、送信,好多地方还得靠马呢。”
就在这时,人群里一个穿短打的汉子忽然开口,“这有啥难的?咱们在凝土路旁专门拓条跑马道,铺些细砂石,人马分开走,马踩砂石不伤蹄,车走凝土路不陷轮,这不就互不耽误了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