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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也许事情会发生好转。读者们会多起来,我会得到个别文学刊物的选用,然后,可以赚一点儿钱,用这些钱换一件衣服,一块表,或升级下我的键盘,或者就是和几个朋友一块儿在一个不算太高级的餐厅里挥霍掉它们。当然这都不是最重要的,最重要的是我可以得到一点儿认可,比以往多。也许我就可以接着被出版商看中,出本书,然后是第二本,然后度过一段萧索的沉浮期,第三本,我会大获成功。
我必须得大获成功。不管是在第几本。但首先,我得先出第一本书。
人们总是喜欢看爱情故事。这么说也不尽然,很多时候它们也很难谈得上是爱情故事,说男女故事可能更合适。这个世界上哪儿有那么多的爱情呢?我们的主人公也许就从来没有遭遇过。她最好没有遭遇过,这样才够酷。在以前,我总是下意识地排斥去写这样的故事。我试图让所有写出来的故事看上去严肃,幽默,认真,难懂。实际上难懂并不是我努力的结果,但所有的故事最后看起来总是得到难懂的反馈。“这到底是什么意思?”“你想表达什么?”“有没有一句话可以总结的句子?”“主题!你的主题是什么?”“我不明白。”
我也不明白。
说到这儿你应该看出来了。我是个写故事的。有时候我避免说自己是个写故事的,那看上去好像是写那类受人欢迎的恐怖故事或是悬疑小说,或者哪怕就是爱情故事的家伙。所以有时候我说我是写小说的。但你一旦这么说出来,对方打量你的眼神总会有些不对。我直接点说吧,如果此刻是饭馆的老板跟你闲聊,他下一秒准担心你没钱付账。而据我观察,做我们这一行(如果这也算一份行当的话),没人会说“我是一个作家”。如果谁这么说,你得小心了,他肯定是个骗子。
“我懂。”
当我和W,我们在一个深夜沿着河边走在羊肠小道上,我小心翼翼地避开那些伸出来的枝桠,并表示我对写爱情故事毫无兴趣且从不知道如何入手时,他这么说道。当时我们还是朋友。第二次见面之后,连续好几个晚上,我们都是像这样在深夜散步聊天,直至天亮。那时还称得上是夏天。我们恰好住得很近,于是散步的邀请就像一个必将被提出的可能冲到了我们面前。而且北京夏末的夜晚是那么地适合散步。而且一整个夏天,我都没散过步。
“我们应该从哪儿开始?”
“就从你家开始好了。”
我们习惯以他家作为起点,然后绕过一个并不复杂的路口,便能抵达河边。沿着河边走下去似乎